第十五届南宁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八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竞赛规程
一、认证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
四、协办单位
南宁市田径协会、广西万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双遗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赛事运营机构
广州万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赛事推广机构
广西发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七、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7:30
(二)地点:南宁市民族广场
八、竞赛项目
(一)马拉松(42.195公里)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公开组和居民组
(三)10公里跑
(四)4公里健康跑
(五)健身走(2公里、限55岁以上)
九、竞赛路线(暂定)
(一)马拉松:民族广场—民族大道—青秀路—凤岭南路—李宁体育园—铜鼓岭路—青环路—荔滨大道—柳象路(调头)—五象大桥—五象大桥桥下辅路(调头)—龙堤路—良堤路—滨堤路—新邕路(逆行)—青山大桥(逆行)—青环路(逆行)—良庆大桥(逆行)—良庆大道(逆行)—庆歌路(逆行)—那黄大道(逆行)—歌海路(逆行)—体强路(逆行)—广西体育中心西二门
(二)半程马拉松:民族广场—民族大道—青秀路—凤岭南路—李宁体育园—铜鼓岭路—青环路(调头)—良庆大桥(顺行)—良庆大道(顺行)—庆歌路(顺行)—那黄大道(顺行)—歌海路(顺行)—体强路(顺行)—广西体育中心西二门
(三)10公里跑:民族广场—民族大道—青秀路—凤岭南路—李宁体育园南门前
(四)4公里健康跑:民族广场—民族大道—金湖广场
(五)健身走(2公里):民族广场—民族大道—园湖路口
十、竞赛办法
(一)按照世界田联、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2023年12月3日5:30起,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集结。所有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至少在赛前60分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集结。精英选手须在赛前40分钟到指定检录区进行检录,检录时须出示护照或身份证件原件。
(三)起跑顺序:按精英选手、马拉松选手(按个人成绩分区站位)、半程马拉松选手(按个人成绩分区站位)、10公里跑选手、4公里健康跑选手、健身走(2公里)选手的先后顺序排列,分区站位起跑,各区域间距15米。
(四)发令:2023年12月3日7:30发令,采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号码布要求:所有选手必须将参赛号码布(大)佩戴于身前明显位置,正面在前。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或折叠、遮挡号码布,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对于未佩戴号码布的选手,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立即请出赛道。
(六)号码布是参赛选手的有效凭证,选手必须佩戴本人号码布经检录后进入与比赛项目相对应的出发区集结。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按要求佩戴号码布,无号码布者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号码布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七)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通过的感应计时系统,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时开始计时。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公里跑项目的比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和三个项目终点设有感应计时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依次通过所有的计时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全部比赛成绩。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
(八)关门位置和时间: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限时对社会交通进行滚动封闭。比赛设置了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后,相应公里点的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收容车或自行选乘社会交通工具抵达相应项目的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按上午7:30鸣枪起跑):
项目 |
公里点 |
关门时长 |
关门时间 |
健身走(2公里) |
2公里 |
1小时 |
08:30 |
4公里健康跑 |
4公里 |
1小时10分 |
08:40 |
10公里跑 |
5公里 |
55分 |
08:25 |
10公里 |
1小时40分 |
09:10 |
|
半程马拉松 |
5公里 |
55分 |
08:25 |
10公里 |
1小时40分 |
09:10 |
|
15公里 |
2小时20分 |
09:50 |
|
20公里 |
3小时 |
10:30 |
|
21.0975公里 |
3小时10分 |
10:40 |
|
马拉松 |
25公里 |
3小时40分 |
11:10 |
30公里 |
4小时25分 |
11:55 |
|
35公里 |
5小时10分 |
12:40 |
|
40公里 |
5小时50分 |
13:20 |
|
42.195公里 |
6小时15分 |
13:45 |
注:如遇紧急情况、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组委会有权提前关门或终止比赛,参赛选手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九)存取衣
1、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公里跑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并在存衣包外贴上小号码布,到达终点后,请到指定区域凭相同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4公里健康跑和健身走(2公里)项目不提供存取衣服务。
3、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比赛当日7:15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4:30前(半程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1:30前、10公里跑选手在比赛当日10:0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
4、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最迟可于赛后3日内到南宁市体育局机关办公楼门卫处(桃源路62号)领取,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须由选手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5、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取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十)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公里点 |
饮水/用水 |
饮水/饮料 |
能量补给 |
5公里 |
|
● |
|
7.5公里 |
● |
|
|
10公里 |
|
● |
|
12.5公里 |
● |
|
● |
15公里 |
|
● |
|
17.5公里 |
● |
|
● |
20公里 |
|
● |
|
22.5公里 |
● |
|
● |
25公里 |
|
● |
|
27.5公里 |
● |
|
● |
30公里 |
|
● |
|
32.5公里 |
● |
|
● |
35公里 |
|
● |
● |
37.5公里 |
● |
|
● |
40公里 |
|
● |
● |
(十一)卫生间与环境保护
1、组委会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及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2、选手不得在比赛起终点及路线沿途非卫生间区域随地便溺。
3、选手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桶、垃圾袋内。
(十二)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每2.5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2、组委会将在比赛过程中向参赛选手提供AED医疗救援服务。
3、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比赛秩序并协助救护,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4、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终止选手比赛,并由裁判员收取其号码布(选手到终点后再取回号码布)。
5、在比赛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采取一切医疗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工具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6、在比赛中,医疗站、急救车医护人员以及急救队员有权根据选手状况判断并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选手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及急救队员的安排。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急救队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任何在赛道上的医务人员若要求参赛选手退出比赛,该参赛选手必须立即停止比赛并离开赛道。
(十三)本次比赛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十四)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官方参赛手册》。
十一、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马拉松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20周岁(2003年1月1日之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6周岁(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
3、10公里跑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6周岁(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
4、4公里健康跑年龄不限,比赛当年未满13周岁儿童(200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参赛需监护人同时报名并陪护参赛,且一名监护人仅限陪同一名儿童参赛;
5、健身走(2公里)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5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前出生);
6、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须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7、70周岁以上参赛须要求其直系亲属签署参赛声明;
8、参赛选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的实际年龄须符合《第十五届南宁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八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竞赛规程》的年龄要求。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长距离路跑项目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马拉松、半程马拉松、10公里跑、4公里健康跑或健身走(2公里)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妊娠;
8、赛前3天存在无防护条件下与新冠病毒感染者近距离接触情况,且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9、感染新冠病毒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而未排除风险者;
10、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三)报名办法
1、参赛规模30000人:马拉松5000人、半程马拉松(公开组和居民组)10000人、10公里跑8000人、4公里健康跑5000人、健身走(2公里)2000人。报名人数超出限报名额后,参赛资格获取将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2、选手资格
(1)参加半程马拉松(居民组)项目的选手,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以居民身份证住址或居住证住址为准)方可报名参赛。
(2)参加其他项目、组别的选手资格不限。
3、报名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宁马拉松官网或马拉马拉app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获得参赛抽签资格。在抽签结果公布后,将在一定时间内,退还未中签选手缴纳的报名费用。具体详情参见官网发布的《第十五届南宁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八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报名须知》。
(2)抽签结束后,组委会将为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进行配号,待配号工作截止后,参赛选手可登录南宁马拉松官网或马拉马拉app查询参赛号码。
(3)马拉松项目设置永久参赛号,永久参赛号选手可获得本届赛事马拉松项目直通名额。
4、永久参赛号
近五届(2015-2019)连续参加南宁马拉松赛线下比赛(前两届半程马拉松项目,后三届马拉松项目),并在关门时间内全部完赛的选手(以历届成绩证明为准),可申请个人专属永久参赛号。
5、参赛物品领取
(1)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请按规定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参赛声明打印件,现场领取装备。参赛选手须本人现场领取参赛装备,禁止代领。
(2)领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赛前在南宁马拉松官网发布。比赛当日组委会不提供参赛物品领取服务,请选手合理安排领物时间。
(四)报名费
(1)马拉松:120元人民币/人;半程马拉松:100元人民币/人;10公里跑:80元人民币/人;4公里健康跑:40元人民币/人;健身走(2公里)免收报名费。
(2)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十二、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男、女第1至第8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 |
女子 |
||
名次 |
奖金(美元) |
名次 |
奖金(美元) |
一 |
15000 |
一 |
15000 |
二 |
7500 |
二 |
7500 |
三 |
5000 |
三 |
5000 |
四 |
2500 |
四 |
2500 |
五 |
2000 |
五 |
2000 |
六 |
1500 |
六 |
1500 |
七 |
1000 |
七 |
1000 |
八 |
500 |
八 |
500 |
(二)半程马拉松(公开组)项目名次奖
男、女第1至第6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 |
女子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一 |
10000 |
一 |
|
二 |
8000 |
二 |
8000 |
三 |
5000 |
三 |
5000 |
四 |
4000 |
四 |
4000 |
五 |
3000 |
五 |
3000 |
六 |
2500 |
六 |
2500 |
(三)半程马拉松(居民组)项目名次奖
男、女第1至第30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 |
女子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一 |
5000 |
一 |
5000 |
二 |
4000 |
二 |
4000 |
三 |
3000 |
三 |
3000 |
四 |
2500 |
四 |
2500 |
五 |
2000 |
五 |
2000 |
六 |
1500 |
六 |
1500 |
七至十 |
500 |
七至十 |
500 |
十一至三十 |
400 |
十一至三十 |
400 |
注:此项仅限于广西居民(以居民身份证住址或广西居住证住址为准)。
(四)10公里跑项目名次奖
男、女第1至第30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男子 |
女子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元) |
一 |
4000 |
一 |
4000 |
二 |
3000 |
二 |
3000 |
三 |
2500 |
三 |
2500 |
四 |
2000 |
四 |
2000 |
五 |
1500 |
五 |
1500 |
六 |
1200 |
六 |
1200 |
七至十 |
400 |
七至十 |
400 |
十一至三十 |
300 |
十一至三十 |
300 |
(五)创赛会纪录奖
项目 |
奖金(人民币/元) |
赛会纪录 |
马拉松 |
10000 |
男子纪录为02:15:12
女子纪录为02:43:30 |
半程马拉松 |
10000 |
男子纪录为01:02:25
女子纪录为01:10:58 |
10公里跑 |
3000 |
男子纪录为30:48
女子纪录为33:45 |
(六)上述各项奖励,除创赛会纪录奖,均按较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
(七)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八)根据《世界田联路跑赛事标牌规则2023》,男子、女子马拉松项目前8名选手须缴纳奖金中2%作为国际精英运动员对于反兴奋剂检查基金的贡献,由组委会从奖金中扣除这笔款项直接支付给世界田联。
(九)马拉松项目名次奖,前三名以枪声成绩进行排名,第四名至第八名以净计时进行排名;半程马拉松(公开组)项目名次奖、半程马拉松(居民组)项目名次奖、10公里跑项目名次奖,均以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
(十)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行发放。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十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由于参赛服制作工期长,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参赛包、号码布、芯片、《官方参赛手册》及纪念章。
(十二)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的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
(十三)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及10公里跑的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南宁马拉松官网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任何问题,比赛裁判员有权终止选手的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选手的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及以上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或故意伤害和影响他人如:推、拉、撞以及阻挡等。
6、在饮料/饮用水站以外的地方拿取饮料/饮用水的。
7、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8、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汽车、自行车、人力三轮、滑板等)途中插入以及完成比赛;
9、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南宁马拉松赛事号码布以及未佩戴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10、私自复印、涂改、遮挡、不按规定佩戴和转让号码布;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12、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3、受到中国田径协会明确规定赛事禁赛的;
14、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其中,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者,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南宁马拉松终身禁赛的处罚。
十四、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信息有误将导致无法投保。《人身保险说明书》可在赛前登录南宁马拉松官网查阅。
十五、申诉
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不得干扰裁判工作。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判决、参赛选手资格有异议者可在判罚后或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有关裁判长提出申诉,如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签署的《申诉报告书》、其它相关的佐证材料及人民币700元申诉费。如经审查申诉属实,申诉费全额退回,否则将不予退回。超出时间提出申诉的,仲裁委员会均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六、南宁马拉松组委会
(一)地址:南宁市体育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2号)
(二)联系电话:18076642195,0771-2191315,0771-219138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5:00-17:30)
(三)南宁马拉松官方网站:www.nanning-marathon.com
(四)咨询邮箱:info@nanning-marathon.com
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南宁马拉松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宁马拉松组委会
2023年10月